合同制老师合同期内可以辞职吗

如题所述

合同制老师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或和单位协商完成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对其有培训的,需要支付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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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7

可以辞职,但需提前30天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案例:教师擅自离职要赔偿损失

张某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某中学教师。2008年4月,张某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聘期3年。2010年2月,张某以夫妻分居两地为由,向校方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随即离开学校。2010年3月,该中学负责人找张某谈话,要求他回校上课,但被张某拒绝。

2010年4月,该学校又向张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张某回校上课,张某一直未答应。从2010年3月起,张某就到另一私立学校去上课。张某离校后,该中学不得不外聘教师顶替其上课。2010年9月,张某到该中学办理辞职手续时,学校拒绝为其办理辞职手续,并索要2万元的违约金。张某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学校为其办理辞职手续。

张某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因此,双方的聘用合同应当自行解除,学校应及时为他办理辞职手续。

学校认为,张某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在没得到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应当坚持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而张某在提出辞聘申请后即自行离校,学校不得不另请教师顶岗上课。因此,张某不仅应承担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还应承担提前离岗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查明,张某与学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未约定违约金。张某提出解聘合同后,校方专门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宣布:凡是教职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向学校支付违约金2万元。在张某离校后,学校另外聘请教师代课已花费13800元。

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学校13800元;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为张某办理辞职等相关手续。

本案中,双方在聘用合同中并未约定违约责任。虽然校方后来宣布凡是教职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向学校支付违约金2万元,但这不是合同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因此该单方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张某提前解除聘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张某在提出辞聘要求后,仍应在岗位上坚持工作直至学校给予答复,或6个月后合同自行解除。张某提出解聘后即自行离校,违反了聘用制政策的规定,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张某离校后,学校不得不另请教师顶岗,张某应就此赔偿给学校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擅自离职造成损失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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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劳动者随时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3个回答  2015-10-13
当然可以了,不管是不是合同制都是可以辞职的,老师又不属于公务员,都是属于雇佣制的,不相干了就提前一段时间提出来辞职就可以了,到时直接走人就好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3-13
可以辞职的,提前提交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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