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牛区金琴路南一巷一栋二单元的水费一吨比政府规定的多出一块钱,现在规定为2.5元每吨那到2011年1月1号再调价的时候代收人水电费人员会不会收4元每吨呢?我很担心,为什么代收水费的可以这样子的乱收费并且连一张票据都没有,即使是整楼单元的水表或者是管道出了问题,整个单元18户人也不至于公摊出这么高额的费用啊,一月一户至少就多收十几块。这样子的情况为什么无人问津呢?哪怕真的是管道有问题政府相关机关都不会管的吗?我深感困惑整单元大多是租房住的难道外出打工的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就该受这样的欺负吗?
我所指出的就是哪怕真的有公摊也不至于一吨水多出一块钱吧,一户至少一月要用十五吨水吧就多十五块钱,除代收水电费的那人的那户外,还有17户吧,这是多大的一个数字啊,255元再用这个数字除以政府的额定单价2.5.一百多吨水吧,更何况一般用水量都不只15吨。并且没有任何的共用水之类的,隔壁单元的都是按规定收取的,为什么出现这么大的差价,真的是水管的问题吗?那政府相关机关怎么会置之不理?最不可思议的是没有任何的票据,这个有肯能是代收人员在搞鬼吗?而且我们单元代收人员不是轮流有住户收取,都是这楼的一户月月如此,自己说得是好心人每月每户还缴4元的劳务费。但是这个工作为什么都在埋怨呢?以后还敢自己出租房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