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工社保一二三档费用

如题所述

东莞职工社保一二三档费用具体如下: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下限:3958元,缴费上限22941元;失业保险缴费下限1720元,缴费上限19899元;生育保险缴费下限1720元,缴费上限19899元;工伤保险缴费:本人工资;基本医疗保险:5825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5825;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缴费下限3980元,缴费上限19899元;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下限4588元,缴费上限22941;
2、按照新的最低标准,个人缴费总额:353.68元/月,单位缴费总额:727.27元/月。
东莞社保三档缴费规定如下:
1、最低档的(40%)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加1%)、生育险共同组成,月缴费金额共548.57元;
2、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
3、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
4、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
综上所述,职工费用是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也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用也将上涨,而缴纳基数最高,社保费用也越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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