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以及意外事件。
1、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在犯罪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对危害结果持希望的态度,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在犯罪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对危害结果持过失的态度,即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在当时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不应当发生的某种损害后果的发生。对于意外事件,不能认定为犯罪,因为它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
犯罪主观方面的特点
1、复杂性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由人的心理活动所决定的,而人的心理活动又是极其复杂和多变的。因此,犯罪主观方面的复杂性是犯罪构成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犯罪动机、目的等因素,才能准确认定犯罪。
2、隐蔽性
犯罪主观方面的隐蔽性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内在心理态度和意图的不直接表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实施犯罪后不会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意图和目的,而是通过外在的行为来掩盖内心的真实想法。
3、相对性
犯罪主观方面的相对性是指在认定犯罪时,不能单纯地以某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为准,而是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比较和分析。这是因为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内,其主观心理状态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