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请问这里说的“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是什么意思?
这123条里的“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是同样的数目吗?
我买的是“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