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战退休人员有补助

如题所述

有。
一、首先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在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基础上没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够的当地财政会进行补足。 二、每个地区的发放的补助情况也不经相同比如北上广江浙沪福建山东辽宁等九个省(直辖市)是按照40元人月进行安排的补助。还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内蒙新疆西藏宁夏云贵川重庆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进行补助。新疆生产兵团的补助相对来说高一点(100元人月)以上地区如果不足的部分会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补足。 三、参战退伍退休人员还享受1-2次年的免费体检,乘坐公共公交车火车国内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国旅游景点都享受30%的优惠。 四、免费给予参战退休人员90_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现补偿。 五、对于参战退伍退休军人在军事行动中导致伤残的也根据制定的抚恤金标准原则执行,中央财政还对北上广江浙沪山东辽宁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40元人月标准进行补助资金安排。 六、在16年的时候还对全国所有企业已经退休的参战退休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的基础上,上调了10%的比例。
企业参战人员是有补贴的,目前国家民政部门对于1955年后,军队改变供给制为津贴、工薪制的参战涉核军人都有补贴,不过参战退伍老兵退休后,取消了参战补贴,也没有建军节、春节的慰问金,理由是,退休后有了稳定的退休金就不再享受两参补贴了。对于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1】参战老兵退休后可享受到退休抚恤金,抚恤标准按照国家建立统筹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给付。
【2】参战老兵退休后可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3】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4】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给予优惠。
【5】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帮助。
目前,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参战老兵退休后都是可以享受到上述补助的。除此以外,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到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发放进行计算。总的来说,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由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到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发放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一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三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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