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月三的民俗文化

如题所述

桂林三月三的民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摆祭坛做法事:在祖神庙内搭建祭坛,供奉猪、牛、羊等牲畜和彩色糯米饭。邀请师公班和道公班进行法事,祭祀祖神“娅浦”。祭坛四周挂满各村寨送来的幡旗。
2. 抬祖神“娅浦”巡游:将“娅浦”神像请出,伴随八音吹奏,师公装扮成“骆垌”(戴傩面的鸟神和蛇神)跳舞开路,队伍巡游各村寨,以驱邪祈福。
3. 放河灯:夜幕降临,廖江上放河灯,从小陆圩一直延伸至罗波圩。
4. 演大戏:还愿的主家出资请戏班唱戏,通常连唱三晚,若还愿主家众多,可连续唱到十晚。唱戏期间,抬祖神“娅浦”的彩轿也会参与。
5. 对歌择偶:对歌择偶是壮族三月三节日的重要习俗,也是壮族婚姻文化的历史体现。对歌择偶分为四个阶段:初次见面时的“初恋歌”,爱慕之情时的“赠礼歌”,分别时的“别情歌”,以及分手时的“约会歌”。
壮族三月三,又称歌圩节、歌婆节或歌仙节,是壮族祭祀祖先、倚歌择配的传统节日。这一节日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生活环境下,逐渐形成的具有壮族特色的传统节日。它主要流传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的罗波镇、两江镇、陆斡镇、马头镇以及锣圩镇、灵马镇等地。
2008年10月10日,“三月三”歌圩由武鸣区文化馆申报,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为100。2014年1月13日,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的法定假日,全体公民放假两天。同年11月11日,壮族三月三(壮族三月三)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为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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