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如题所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4、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住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6、从事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7、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个人独资企业:https://www.91kaiye.cn/gr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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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2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招用职工。根据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这里的从业人员,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在依本法第六条招用职工和第十九条聘用其他管理人员的情况下,只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也从事业务活动,也应理解为从业人员,在没有招用和聘用其他人员的情况下,独资企业投资人自己从事业务活动,也说明该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了“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的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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