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振兴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应该是中国农业的第三次飞跃 第一次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第一次在农村建立了前所未有的集体社区,第二次飞跃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改革,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现在农村正处于一个新的时代节点,农村振兴标志着农村社会主义道路的又一次飞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国家的初衷。农村振兴一定会围绕这一政策探索和规划农业发展之路。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长期不变原则。农村集体所有制明确,农民承包权也明确 如果农村基层组织能够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将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给集体,建立以村为龙头的合作经济,让农民承包的土地流向集体,让农民在集体中劳动,产销一体化,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这比土地向社会资本的流动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山东省烟台市党支部办合作社的经验引起了一些专家学者的关注,收到了良好的效益 如果这种方法能够实现,如果农民愿意把土地转让给集体,就可以把土地转让给集体。如果农民不愿意转让,可以自主经营,让他们充分发挥积极性。有能力的可以致富,没有能力的可以把土地转让给集体。这样,对于那些相对弱势的群体来说,他们将跟上发展的步伐,将有共同繁荣的新希望。
如果随着农村振兴的深入,国家加大投入,扩大产业发展,在农业产业链上做好文章,可能是农民共同致富的举措,烟台做得不错。其他地方是否可能,其他村庄是否有能力胜任这个能力,其他地方是否有这个条件,值得研究。农村是大环境,还是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无论形式如何,农村振兴一定会给农村带来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