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我姐的,但上面的房子是我盖的,并且实际居住了。拆迁之后房子怎么分?

拆迁之后分下来的房子所有权属于谁?
房子没拆之前一直是我们在住。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群众拥有的是使用权,而且使用对象是家庭,不能说是某一个人的。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女人没有资格批准宅基地,不能说是她的只能说是她的家庭的。拆迁时政府会按照户口本确定的家庭对其使用的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查、审批,只有认定是合法使用的才能得到补偿,补偿给的房子就是户口本的弄个家庭的,别人与此无关追问

我是男的,但是在分房子的时候是她签的她的名字,现在房子还要的回来么?

我是男的,但是在分房子的时候是她签的她的名字,现在房子还要的回来么?

追答

你当初为什么允许她那么做,按照规定村里找群众商量就是和户主商量,她当初是户主也不要紧,她代表的是你们家,不是她自己一个人,补偿也是给的你们家那个家庭,不是她自己,你不用要。她跟你要,你不给她,让她想法去。不过她敢找政府,那么政府就可以依法取消档案中她的名字,让她彻底与此无关,老老实实的在婆家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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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25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的,你姐拥有的是使用权,可是她并没有实际使用,也就是放弃使用权了。你盖了房子,那你就是该宅基地的实际使用人。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实际使用人!
比如,公房承租人,既没有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土地使用权,更没有承租房的所有权,可是他是承租房子的实际使用人,因此遇到拆迁时,他依法可以得到适当补偿的。
所谓的适当补偿,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补偿标准也差异。
第2个回答  2015-02-25
你姐的,如果关系好这都不是事追问

关系好我会在这问?

追答

那就是他的,那是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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