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尼罗河的女儿、天是红河岸的同人

BG,BL无所谓,不过最好标明一下…

关于拉美西斯的
(一)

1999年,12月31日,巴黎。
千禧年的门槛上。
童曦,巴黎大学艺术系的学生,独身一人走在塞纳河畔。
到处都是狂欢的人群,只有她是一个人,一个异乡人,揣着浓烈的乡愁。
这里飘荡着法国香颂的动人旋律,弥漫着葡萄酒的魅人香气。优雅的、迷人的、丽质天成的。巴黎。
她穿着单薄的涂鸦T恤和牛仔裤,披着宽大的波希米亚披肩,独自站在岁末的冷风里。
这个满是陌生人的城市,这个满是陌生人的世界。
年轻的时候,谁都拥有浪漫而高傲的心,可年纪大了,这种心情就会变得十分可笑。童曦,生活是平实而具体的。
父母说的,这是真的吗?
她依然选择艺术,并梦想成为真正的、拥有独立灵魂的艺术家。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对生活从来没有什么奢求,只是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罢了。”
穿梭在欧亚大陆上,有名的古迹和博物馆几乎都留下了她背着画夹的身影。
正是欧洲的圣诞节假期,所有的人都回家度假了,只剩下她这个不信耶稣的东方人。
回家吗?她没有家。她有父亲母亲,他们都爱她,爱她的同时也爱着各自的家。
乡愁。浓烈的乡愁。却没有对冰糖葫芦和炮仗的留恋。仿佛有一个真正的故乡在一个更遥远的地方等着她。而她,不知道那是哪里。
快要闭馆了,可童曦依然买了一张卢浮宫的门票。
在静影沉璧的画作与雕塑面前,她才不会感觉到孤独。
像一缕孤魂一般走进了偌大的玻璃金字塔,走进了叙立馆,走上了二层。来过一百遍的卢浮宫,她头一次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是头一次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所牵引。那种感觉,就像什么地方有等候她的前世恋人一样。
哈托女神守护塞提一世。
童曦静静地坐在浮雕前,打开画夹,像着了魔一样,脑中一片空白,只有手兀自地画着。画着画着,竟莫名的泪流满面。刹那间,好像记起了一切,又仿佛忘记了整个世界。那种可怕的感觉,就像面对最爱的人一样。
“孩子,快要闭馆了。”一个老人,穿着精致的羊绒外套,握着一柄手杖。
“太美了。不是吗?”童曦依然坐在那里,目光久久不能离开。
“是的,很优美,而且灿烂夺目。”老人和蔼地说。
“是新王国时期的灿烂夺目。”
“是啊,是埃及十九王朝的作品。拉姆瑟斯大帝的王朝。”老人灰色的眼睛微笑般看着这个女孩,像是找到了知音。“我年轻时,也对古埃及和古希腊文明着迷,着迷得想回到那个古老的时代去看一看呢,于是,这一辈子就做着这么一件事。”
童曦睁大了眼睛,那是什么意思?
“我研究灵学,研究了一辈子,为的全是年少时的梦想,看看维纳斯的断臂和克娄巴特拉的鼻子。孩子,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我。你们怎么都是科学万能论者?世界上的很多东西,是科学不懂的。”
“比如……”
“比如艺术,比如爱情。”
“可您也没有回去过,不是吗?”毕竟,这对童曦来说太荒谬了。
“孩子,我并不属于那里。又怎么谈得上回去?” 老人说得很落寞。
“现在没有谁属于那里。”童曦依然不能同意。
“那也不一定,每个人都有他的命运,系在一个未知的时空。只是普通人的命运总是顺应时间的安排。就像我,也就像……你……你……”老人的话在他注视童曦的眼睛时顿住了,她的瞳孔中仿佛正涌动着一股暗流,在她清新纯净的脸对比下诡异至极。
“把你的手给我。”和蔼的口气变成了不容抗拒的命令。
“你干什么?你到底是谁?”童曦被他转瞬间的冷峻吓了一跳。
“叫我弗朗兹教授,我是灵异学专家。”弗朗兹教授不容分说拉过童曦的手,用不可思议的神情端详着那只沾满炭笔屑的手。
“上帝,地球上真有你这样的人存在。”弗朗兹教授低呼。“你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您在胡说些什么啊?”
“上帝作证,没有比这更严肃的了。你之所以被这幅浮雕所吸引,是因为你的命运跨越了时空,在三千年前等你啊。”弗朗兹教授几乎是狂喜地说。找了半辈子,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他看童曦的目光错乱,就像邂逅了稀世珍宝。
“您是个疯子!”童曦被他吓坏了,匆匆收起画具,跌跌撞撞冲向出口。
“孩子,你不能去。今天晚上正好跨越千年。你会走错时空的!”教授拄着手杖追在后面。
童曦嘶声力竭地冲他大喊:“别跟着我!”
他哪里追得上。
玻璃金字塔入口。
附近的奥赛博物馆、巴黎铁塔和香榭丽舍大街的灯光映在了塞纳河里,这才是她的时空。
没有错,没有错。
三千年前,去他的命运,去他的老疯子。
冬天傍晚空中已点缀了疏落的星星,可今天,巴黎的夜却让童曦觉得浑身发冷,她怀疑那是错觉,蓝色的夜空竟然像铺满了星辉的河流在缓缓流动,酝酿着潮水。还没来得及仔细仰头看,天空骤然间洒下了眩目的银光,浪花一般涌到了她的身边。比星光还要美的清辉,在落到她身上时骤然变成了比晨曦还灿烂的玫瑰色。
弗朗兹教授感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气流推到了玻璃金字塔的入口,他惊讶地看着那不知名的银光,渐渐地变成了明媚的玫瑰色,一层层裹在女孩清瘦的身躯上……

(二)

埃及,十八王朝末世。尼罗河口。
“将军,祭祀已经准备好了。”
“知道了。”漫声应着,男人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了一些,懒懒地睁开了眼睛。
拉姆瑟斯。将军。荷伦希布法老宠幸的臣子。在妮弗提提王太后下台、西台的战争结束后,他被派驻到尼罗河口丰饶的土地上。而今天,是他回底比斯的日子。在出发之前,按惯例要到附近的太阳神庙祭祀,以求一路平安。
天还没有亮,一行人就出发了。
来到塔门前长长的台阶前,随从忽然高声叫道:“将军,你看……”
神庙前太阳正缓缓升起,初升太阳的第一道光线竟然能够穿过神庙的内殿,照亮最里面幽暗圣殿的神龛,远远地,看见祭坛上躺着一个人,一个女孩子,蜷缩着身体,全身沐浴着晨曦,像躺在一朵金色莲花的花蕊上。
她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来。明媚的晨光落在她漆黑的短发和象牙色的皮肤上,糅合成玫瑰色的光晕。
“夕梨!”拉姆瑟斯失声叫了出来,快步奔上祭坛,抬起了女孩的脸。
不是,她不是夕梨。她只是有和夕梨一样颜色的头发、眼睛和皮肤罢了。她穿着一身奇异的服装,背着他叫不上名的东西。
拉姆瑟斯的失落只在眼中一闪而过,瞬间就换上了玩世不恭的倨傲。丢开女孩的脸,冷冷地问:“你是谁?”
童曦惊呆了,那道光刺痛了她的双眼让她昏昏沉睡。一醒来竟然是在冰冷的石头上。浑身酸痛,皮肤也被炙热的气流轻微灼伤,更让她惊异的是眼前这个男人所说的不知名的语言她竟能一字不差的听懂。
“我……这是哪里。”她沙哑的嗓音下意识地用这种语言回答,竟然比说英语和法语还自然,甚至比说中文都更理所当然。
拉姆瑟斯挑起眉毛打量了她一番,漆黑的头发短得简直像男孩子,零零碎碎的刘海下却是极精致的五官,高高的眉骨、笔直的鼻梁和白得有些发青的皮肤,迷茫而不知所措的大眼睛却在眼波流动间,有一份闪耀的灵气和不羁,透着一股逼人的美。
童曦已经明白了,从这个男人的服饰,从神庙的建筑,从陈设与雕塑,巴黎大学的高材生早已看出,这是三千年前的埃及。十八或十九王朝,历史上所谓的新王国时期。
炙热的天气,带着沙石味道的风,远处隐隐的河流的声音……一切都如此熟悉,仿佛前世经历过一样。
可是,上帝啊,这是青铜器时期、奴隶制时代,怎样的落后与蛮荒。童曦脊背不禁一阵一阵发凉。
“你到底是谁?”猛地抬头,她几乎忘了身边站了一个男人。
“童曦。”
“好奇怪的名字。不太好听。你从哪里来?”目光像挑选奴隶似的,眉梢眼底全是潇洒的轻佻,低沉的声音在幽暗的塔门内弥散开来。
童曦跳下祭坛,直视着拉姆瑟斯,尽量不让自己露出一丝慌乱。她讨厌这个男人睥睨一切的神情,一字一句,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巴黎,我来自巴黎,一个你永远不可能知道的城市,不过我是中国人。在你更不可能了解的东方文化里,我名字一点都不奇怪——曦的意思就是,清晨的阳光。”
拉姆瑟斯身体微微向后一倾,眯起了眼睛,看了好久,像在审视一件精致的瓷器,看得童曦的脸红到了耳根,最后他的嘴角挂上了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倏的,拉过童曦的腰,把她搂在怀里,脸埋在她的脖子上,轻轻地闻着:“好奇怪的香料,不是乳香、也不是精油,你哪里弄的?很稀有吧。”
童曦突然感觉到自己后背上顶着什么东西,倒抽了一口冷气,心都少跳了一下:“是……是三宅一生的香水。”
“啊,原来又是我不知道的人啊。”拉姆瑟斯邪邪一笑,放开了她,这时童曦才发现他所拿的不过是一条马鞭。
“傻孩子,有好多事你才是不知道的。”
说着,他将童曦拦腰抱起,走下神殿的台阶。全然不理会童曦的惊声尖叫。
“将军,你要带她去哪里?”
“你说呢?”好像答案不言自明。
“祭祀怎么办?”
“爱怎么办怎么办。”
“她可能是奸细啊,她和西台王妃长得那么像,有可能是……”
拉姆瑟斯停住了,童曦感觉到他的手紧了紧,接着是不屑地一笑,回头皱着眉用戏谑的口吻说:“傻瓜,你没有长眼睛吗?她可比西台王妃可漂亮多了。”

(三)

她说她来自三千年后。
一股不祥的预感笼罩了拉姆瑟斯,这个女孩应该不是奸细,她实在缺乏作为一个奸细的冷静机变和身为一个奴才应有的谦卑。
她还是个任性的孩子。拉姆瑟斯心想。可这让他更加迷惑也更加不安。她的奇装异服和来历不明又让他想到夕梨,来自另一个时空,被一个血腥的咒语召唤。如果真的是这样,是谁?
是谁在酝酿阴谋?
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个女孩留在身边,静观其变。
他嘱咐身边人不许走漏风声,又让女官为童曦换上埃及服饰,毕竟,她原来的衣服太显眼了。
童曦也被带上开往底比斯的船,即使她穿着普通的白色长袍出现依然引人注目,无论如何,她精致的脸和清朗的气息都过于独特了,那是一种精雕细琢的桀骜不驯,与他见过的每一个女人都不同。
古埃及,一如书中所写的奢华。拉姆瑟斯其实并不铺张,可那绵延在尼罗河上的船队还是让童曦惊讶不已。她坐在拉姆瑟斯的船上,华盖之下只有他们两人。拉姆瑟斯打开了她的画夹。
“这些画的是什么?”
“卢浮宫叙立馆中的埃及艺术品。”
“为什么内芙提斯女神没有鼻子?”
“三千多年,什么不会磨损呢?”
拉姆瑟斯望着她,犀利的眼神柔和下来,过了好久,他说:“我相信你。曦。”
“谢谢你,将军。”童曦别过脸,淡淡地回答。
“如果要谢我,”拉姆瑟斯扳过童曦的脸,凑到她耳旁,轻薄地说。“那么,就做我的女人。”
“不可能。”三个字斩钉截铁。童曦嫌恶地甩开他的手,一开始她就莫名地讨厌这个男人,第一次见面,将她当成别的女人,发现她不是之后的冷漠就像难堪的羞辱一样令她厌恶。做他的女人,不过是从她身上寻求另一个女人的慰藉。这种感觉让她恶心。
“高贵的将军,你不缺暖床的人吧?何苦执着于一个得不到的女人,更可笑的是还要找我来做她的替身?将军,我是三千年后的人,不是埃及的奴隶,还没有下作到得到你的垂青就感激涕零的地步。”
拉姆瑟斯愣住了,三年了,没有人在他面前这样提起夕梨,而今天这个女孩,为了她可笑的自尊竟然揭开了他的疮疤。做他的女人不过是为了在结束阴谋前她能有名有份的活在他的保护之下,难道她真以为谁看上了她不成?
“你不认为你的骄傲很廉价吗?在这里,你除了身体之外,还有什么本钱能让你活下去?你什么都没有,所以你就是奴隶,没有骄傲的资本。”拉姆瑟斯轻描淡写的说着他恶狠狠的报复。“今天晚上,我要在床上看见你,曦。或者,你更愿意去做随军妓女?” 说完,目光不经意般扫过童曦的全身。
那目光像一瓢冷水一样泼到童曦脸上,她咬住嘴唇看着他好整以暇地起身,喝尽杯中的酒,脸上带着一抹恶毒的微笑,转身离去。
上帝啊,难道这就是我的命运。我跨越三千年,来与我的命运相遇。而我的命运,就是卖笑生涯的开始?
奔流的尼罗河,晚霞随着滔滔逝水奔向天边,化为一种莫名的哀伤。在雪白的芦苇间,可以看到远处星星点点的白帆。一切就像莫奈的画一样。除了巴黎奥赛博物馆那些印象派的画作,童曦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光影。美得让她不能不落下泪来。
巴黎人曾经告诉过她,当一个人悲伤的时候,总是喜欢看晚霞的。
巴黎,二十四小时之内,竟然变得杳不可及。她的雕塑、她的梦想甚至她的一切,已经与她相隔整整三千年。这个男人,头一次让童曦觉得自己如此屈辱、如此脆弱、如此无助。

(四)

拉姆瑟斯接着烛光端详着一天前收到的纸莎草,上面盖着新任法老荷伦希布的精美印鉴。那些字句渐渐从黑暗中浮现出来。
“拉姆瑟斯,我最信任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够尽快回到底比斯,参加我的加冕典礼,我,现在孤身一人,我需要你……”
拉姆瑟斯的手拂过这封信,仔细得就像一个盲人借助手来阅读文字。他试图将关于荷伦希布的片断一点一点回忆起来,拼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脑中却只有他风姿俊逸的脸和温和矜持的笑容。
很多很多年前,当他们都还是步兵小队长的时候就已结成莫逆之交。一步一步地建功立业使得他们一步一步接近权力耀眼的中心。而拉姆瑟斯记得,当权臣们在宫廷中滔滔不绝纵论四海的时候,荷伦希布,唯有他沉默不语,只是静静地望着远方,别人永远发现不了他心中的秘密,他总是温柔恬静,甚至不像一名军人。
当所有的朝臣离去时,他们,相视而笑。
一天,他对拉姆瑟斯说:“你走吧,暂时不要呆在底比斯。”当时拉姆瑟斯没有说话,只是抬眉怔怔地看了看他。
三天后,拉姆瑟斯走了,他清楚荷伦希布沉静的面容下面全是振翅欲飞的梦想。
后来,西台王子塞纳沙被刺。
虽然后来证实是西台皇室的阴谋,但是埃及的妮弗提提王太后却露出了意料之中的微笑,而荷伦希布秀逸的背影就显得更神秘了。而拉姆瑟斯却发现,那振翅欲飞的梦想已经逐渐失去它耀眼的光芒。
三年前,妮弗提提王太后下台,埃及与西台的战争结束,又是荷伦希布,保举一位名叫艾耶的祭司当上了法老。
加冕礼结束后,他又对拉姆瑟斯说:“你走吧,暂时不要呆在底比斯。”
那一次,拉姆瑟斯头也不回地离去。他已经看不到荷伦希布脸上曾经的纯净与安详,世事也总是充满了无限玄疑。
拉姆瑟斯的心也犹如高远的苍穹,他却不愿像荷伦希布渐渐将自己的脸放在更深更暗的阴影之中。埃及的统治者,太阳神阿蒙的儿子,理应是光明之子。
还记得最后一次见到荷伦希布,那高高的、空无一人的底比斯的宫殿中,他慢慢地从法老的王座后走出,一缕淡淡的阳光沿着他光洁的额头滑落下来,像是惊醒的记忆中最后一滴辛酸的泪水。
“拉姆瑟斯,我的……朋友。”
“再见了,回来时,或许我应该叫你——陛下。”
两人的语气比那一缕天明时的阳光还要淡然。
“为什么,你……”荷伦希布眼中带着一丝疑惑。
“是的,我也爱着埃及。我希望用我的双手让她变成天下的首府。可我要不起堕落的引诱,因为我无法抵御良心的谴责。”拉姆瑟斯沉静地说。
“政治,永远不相信天真。”
“或许。但我从心底里厌恶一座浮在血海之上的黄金宫廷。”
荷伦希布。
往事徐徐地从回忆里淡出,那种弥漫着邪恶味道的血腥回忆。
三年了,偶尔,拉姆瑟斯也会想起他,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自己常常想问他,如何面对黑夜,如何面对将来……
而他的眼前,却永远是荷伦希布衣衫单薄,伫立在如血残阳中的背影,还有他淡若清风的话语:
“政治,永远不相信天真。”
凉风乍起,晚霞里的尼罗河,美得如此哀伤。
“难道,我也是个孩子?”拉姆瑟斯深深地问自己。

(五)

入夜,尼罗河上。
铺满星辉的河水,像昨晚巴黎深蓝色的夜空。
十八岁,竟然经历了沧海桑田。三千年的沧海桑田。
尼罗河水倒映出童曦的脸,即使在美女如云的巴黎,她也能够让摄影师的胶卷在她的脸上无限止的定格。今天,这将是她活下去的本钱。这样屈辱的活,是不是还不如死掉。
“你不会是想死吧?”一双有力的手臂猝然拉住了她。
童曦转身,竭力做出的冷傲作然仿佛要与拉姆瑟斯噙着三份嘲弄的笑抗衡。
“您想到哪里去了。尼罗河水,未免太凉了。”
即使是在黑夜里,女孩依然仔细地收起自己全部的脆弱,用那残存的一丝勇气执拗地捍卫着自己的尊严。
“我怎么会为一个下流的男人自杀?你想要我的身体,送你好了。可你记住,我的心,绝不会双手奉上。如果你真的认为一切都能被权力征服,那么你就太可怜了,你永远也体会不到真正征服者的快乐。”
真正征服者的快乐?拉姆瑟斯一惊,封缄的回忆又一幕幕清晰无比的闪现在眼前——开启的宫门、天边血色的夕阳、血与泪的腐蚀、仇与恨的洗礼、充斥着欲望的灵魂、近乎变态的心灵……
什么是真正的征服?
有谁能知道?
他握住的手腕正瑟瑟发抖,她真的非常非常害怕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一个不怀好意的男人,但她的眼光却又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有些东西,你是根本拿不走的!
突然发现了什么,拉姆瑟斯猛然回过神来:“你的手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薄茧和伤痕?”他的脸上掠过一丝冷然的神色。“我说过,别想对我说谎。”骄傲如此,一双手也理应养尊处优。
“原来恩客还要挑剔双手?让您失望了。茧是雕刻刀磨的,伤痕也是做雕塑时划伤的。我最缺钱的时候,连花岗岩也雕过。”
星光下,尼罗河水波温柔地映在童曦苍白的脸上,却盖不住一种像钻石一样透明又锐利的东西,它隐隐地闪烁在她飞扬的眼角。这个女孩子,执意不肯向任何事情妥协,更不肯被它压弯。
“你激怒我,不怕我杀了你?”
“请问我触犯了哪条法律?如果是冒犯贵族,那么将军,我要说您的行为实在有悖于您的声望与您的家族!”
拉姆瑟斯真的迷惑了,他刻意逃避了三年的思索,在收到荷伦希布信件的那一刻崩溃,一场欲念与信念的持久斗法,时时在他脑海中萦绕不去。自己当年的朋友成为了法老,手段狠毒为自己所不齿。然而鲁沙发离开埃及时抛给他的话却又如咒语般在耳边回响。
“照你这样,当上法老时,应该是老头子了吧。”
恰恰又是在这时,眼前这个纤瘦的女孩高声质问他什么是真正的征服,她在绝望地争取奢侈的骄傲,守护心中永不沦陷的领土,那种凛然而不可侵犯的神情宛如世界尽头的一个奇迹。此刻的拉姆瑟斯,胸中只剩下一股强烈的莫名的伤感,只想将她搂在自己的怀里,像搂着自己年幼的妹妹,抑或是搂住一份自己也曾坚持的信仰,任这个内心脆弱的女孩在自己怀中痛哭失声。
可是他没有,他只是叹了口气。童曦决不会在他面前流泪。
“你的确冒犯了我,曦。从现在起,降你做我的女仆。待事情明朗之后,我肯定把你赶回巴黎去。”
这回轮到童曦难以置信,一句“事情明朗”,转瞬间,她明白了一切原委:“难道,你怀疑我的出现,是某个……”
“还算聪明,孩子。”拉姆瑟斯敲了敲童曦的额头。“不过,教你第一课,有些事,知道就够了,不要说出来。”
童曦眉头一皱,推开拉姆瑟斯的手,故意接着说:“现在的我,仅仅是一枚作用未知的棋子。对于别人的棋子,你采取了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让她远离主人,对吗?另外还有,别叫我孩子!”
“你一定都要说出来吗?说得全对。所以你可以回去安心睡觉了。还有,你就是孩子,我不会碰你的,我不和小孩子玩。”拉姆瑟斯横了她一眼,在转身要走时又瞥上了她不置可否的眼神,他有些气恼地说:“看看你那头发,短得跟个男人似的,哪还能让人有什么兴趣!”
听着这句阴阳怪气的话,童曦这才开始好生端详这个看起来像个色狼的将军,目送着他离开的背影,看着看着,她第一次开心地笑出声来,饶有兴趣地大声说:“将军,对不起。”
拉姆瑟斯停住脚,回头上上下下打量了童曦一番。她抱着双膝坐在船头,看似无比真诚地用更高的声音喊:
“我是说,对不起,我不该再跟你提那个,抛——弃——你——的——女——人——”
老天啊,那可恶的、分明是装出来的无邪表情啊,拉姆瑟斯只能咬着牙倒吸一口凉气,暗暗咒骂你非得喊出来吗?
“她,叫夕梨是吗?她很漂亮吧?”童曦粲然一笑,拉姆瑟斯只觉得她笑得咄咄逼人又无比戏谑,而自己无名的火气却不知从何而发,这个女孩的任性竟然能如此天经地义。他所能做的,只有无奈地摇头,用满不在乎的口气大声回应:
“不,她没有你漂亮,可是,我爱她。”

(六)

船队一天天开向底比斯。童曦换上了男装,每日都是安静地坐在船头,撑开画夹,画尼罗河上的黎明破晓与落日余辉。她从没问过拉姆瑟斯的名字,从不打听这里的是是非非。拉姆瑟斯发现,从她拿起炭笔的那一刻起,她便将自己变得孤僻无比,她装作听不懂埃及语,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而当奴隶为她收好散乱的纸张和炭笔时,她的脸上却露出了矫饰不来的笑容,天真纯净,犹如春风拂面。
没有人与她搭讪,但每个人都喜欢她绘画时沉静而专注的笑容。
从那天晚上开始,童曦对拉姆瑟斯笑得温和率真,映着温暖的河水,化成一种无邪的妩媚。虽然有时她让拉姆瑟斯想起狐狸,优雅、聪明、狡黠,站在树林的雪地上,时时审度着,带着“你想对我干什么?”的疑问,随时准备逃遁,但每一次对拉姆瑟斯的细细打量之后,童曦却又会明亮地微笑起来,连眉梢的阴影都显得很清新。
她的话不多,只是对他说起巴黎玫瑰色的生活,葡萄酒、咖啡、巧克力,罗丹的大理石和莫奈的睡莲……带着很温暖的忧伤。
落日的时候,她告诉拉姆瑟斯:“我把巴黎弄丢了,我把我的至爱和梦想都弄丢了。”
拉姆瑟斯像个好哥哥一样抚着她的头发,对她说:“傻孩子,会找到的。”
笃定的语气在最落寞的时候给了她一丝丝安慰。
她说回到了底比斯,希望拉姆瑟斯能为她铸一副雕刻刀,她想为他塑像。
“你的面容骨架非常特别,高高的颧骨在男人里并不多见。你还有很挺拔的鼻梁,很深的眼睛,刀刻一样的下巴,线条很硬,却又很流畅。本来应该是军人般的孔武有力,但又这么俊美细致、远离粗糙。本来桀骜不驯,可又时时透着满不在乎的、只属于世家子的慵懒。”说着,她竟然用粘满炭笔屑的手挑剔地摩挲起他的脸颊。“气质如此相悖又如此和谐,是我过的最独特的脸。”
拉姆瑟斯擦掉脸上的笔屑,好笑地说:“你听起来个简直算命的。这样吧,你算出我叫什么名字,我就答应你。”
她一样的来自远方,是否会有一样的智慧?
侍卫走上前来:“将军,底比斯最近一直在下雨,可刚接到消息,荷伦希布元帅还是要亲自来迎接您。”
“知道了。”拉姆瑟斯挥了挥手。
侍卫退下的那一刻,童曦傲然一笑:“拉姆瑟斯。将军,你的名字叫拉姆瑟斯。”
拉姆瑟斯抱起双臂,抬着下巴直直地瞅着她。
“这还用算吗?我的历史学得很好。荷伦希布、驻守尼罗河口、将军。这不是拉姆瑟斯还能是谁?更何况这只不过是证实了我的猜测。你自己早就告诉我答案了。艺术家就要学会捕捉人最与众不同的特点。你以为我只看见你的眼睛一只金色、一只黑色吗?”
说着,童曦一步一步走到拉姆瑟斯跟前,附在他耳朵旁,却声音悠远:“眼中飞扬的神采如此神秘,就像沉沉的黄金,这是帝王的眼睛。”
拉姆瑟斯蓦的抓住了她的下巴,逼视她的双眼。
童曦慢慢推开他的手,迎着他的目光中的疑惑:“因为,我在你的眼中不仅看到了野心,更看见了悲悯。”
尼罗河灿灿的水光中,她明亮的黑眸熠熠生辉。



太长了,剩下的在我空间的日志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31

楼主我喜欢天是红河岸,我超级喜欢凯鲁,凯鲁就是我心目中的理想类型!!萌~~~~~~贴张凯鲁的头像哦~

第2个回答  2010-07-29
岸接尼罗河(BG)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03
大爱凯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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