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干了6天不想做了,老板不结工资,我去要工资老板把我打了一顿,最后去医院检查的路上老板说给你算

如题所述

1. 如果你在工厂工作了六天并且不想继续工作,你有权要求老板支付你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工作期限多短,只要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你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2. 即使在试用期内,只要你在工作中提供了服务,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老板都应支付你的工资。通常情况下,即使是试用期员工,公司也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
3.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迫使老板支付欠款。如果协调不成,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其支付,并可能要求额外赔偿。具体来说,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差额部分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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