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是需要先报案,准备报销材料,用医保报销后再用商业医疗保险报销。
具体如下:
1、入院并报案:若有参加基本医保,那么被保险人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通常可以实时医保结算。如果需要转诊或在异地就医,那么还需联系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入院后,可使用被保险人本人的医保卡在就诊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此外,若被保险人还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入院后,还需要及时通知商业医疗保险的承保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一般建议在48小时内报案;
2、准备报销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一般需要门诊病历本、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住院发票、可以报门诊得提供门诊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如果住院做了CT/超声/心电图等检查地提供相关检查报告;
3、出院结算:被保险人住院结束后,可直接用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获得医保结算单。而基本医保不予报销的部分,则还需由被保险人自行支付;
4、提交材料申请报销:被保险人出院后,将报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申请报销,保险公司审核员会进行审核,并确定报销方案;
5、报销结案: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按照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报销,报销完毕,即可结案。
医保住院费报销比例是:
1、医疗费⽤在1300元至3万元之间的,报销⽐例为85%;
2、医疗费⽤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的,报销⽐例为90%;
3、医疗费⽤在4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报销⽐例为95%;
4、医疗费⽤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报销⽐例为85%,住院报销的起付线为1300元。
医保报销分门诊和住院两类:
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