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币”是如何骗人的?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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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23
一、分类
1. 数字加密货币:依靠密码技术和校验技术来创建,分发和维持的数字货币。密码货币的特点在其运用了点对点技术且每个人都可以发行它。例如 比特币 莱特币
2. 山寨币:模仿数字加密货币理论,套用区块链等数字加密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内发行数字货币。
3. 空气币:凭空捏造应用背景。以区块链等技术做包装,随意构造价值体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庞氏骗局为手法坑骗投资者。

二、盈利模式
1. 数字加密货币盈利模式主要分生产,和投资炒作两种。生产又称挖矿,不同的产品不同的生产模式。其原理为通过计算机进行数字运算计算最终得到符合公式的加密字符串。投资炒作跟投资普通金融衍生品一样,买涨买跌,随着市场供需关系的改变,货币价值也会周期性变动。
2. 山寨币:前期利润类似庞氏骗局,用直销的手法进行客户层次搭建。以后期投资者本金为利润来源。与空气币的区别在于,其一,有一定理论应用基础,比如应用到互联网流量,农业应用等方向。 其二,后期通过运作,能够产生一定货币价值。其三,有一定流通性。
3. 空气币:山寨币加强版,赤裸裸的诈骗。高回报,快速聚集资金。

三、法律定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允许发行,交易数字加密货币,其合法性受质疑。主要原因是数字货币监管困难,恐对流通货币产生制约。另由于数字加密货币无实体价值支撑,经济泡沫巨大易产生金融系统风险。
2. 同上,因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于山寨币的监管还有待加强。因此此类业务为市场现行主体。发币方多设在马来,新加坡等监管相对松懈且金融市场相对开放的地区。
3. 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性为金融诈骗。 发行主体一般在缅甸,柬埔寨等军事保护势力较为盛行地区。从中国大陆地区募集资金后,向当地军方缴纳保护费。随后在境外指挥境内犯罪。
第2个回答  2017-12-05

9月初,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10月底,国内最后两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关停。但记者调查发现,这场充满风险的游戏并未就此退烧,不少投机者在比特币参数基础上做出修改,“发明”出各种“山寨币”,通过拉人头方式制造传销骗局。

这类行为往往披着“金融创新”外衣,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涉及金额大,相关部门亟须提高识别打击能力,采取更有效的监管举措。

上百种“山寨币”充斥网络

随着比特币价格一路走高,国产虚拟货币也变得日趋活跃。北京某金融机构高管蔡磊说,一些“山寨币”对外宣称:自己不在监管部门的处理范围内,主流虚拟货币已衰落,而自己的虚拟币迎来了发展机遇。

西北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守国认为,比特币等主流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关停,给不少“山寨币”带来可乘之机。记者发现,在QQ等社交软件上输入“币”字,发现了大量以“玩客币”“雷达币”等命名的群。在论坛贴吧中,“以特币”“红贝壳币”“HBB环保币”等虚拟币五花八门,一些币友不断晒出翻倍的截图,并进行推广:“零投入零风险,只涨不跌,变现容易。”“推荐人可获得‘领导’奖励。”“一个人推广5个人,捡600元,乞丐都可以干。”

“山寨币”涉嫌传销的情况正在全国多地出现。据统计,截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900多起,涉案金额近300亿元。其中,以各种“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的传销犯罪比例不小。今年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五行币”“维卡币”“亚欧币”“钛克币”等一批重大案件,涉及币种107个。

  短时间制造“吸钱黑洞”

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此类传销依然采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统模式,不过借助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进行包装,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不少投资人被骗却不自知。

——鼓吹“高返点、高收益”愿景。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廖劲松介绍,这类传销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返利诱惑,制造盈利假象,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最终该案涉及金额92亿余元。

——交易系统多部署在海外。今年6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通过巡查发现,涉嫌传销的“山寨币”交易系统多部署在海外,很难彻底监管。

——捏造背景打造门面增加迷惑性。一年时间,发展会员4.7万余人,涉及金额40.6亿元。在海口市警方破获的“亚欧币”网络传销案中,涉事公司声称有国资背景,犯罪嫌疑人刘某更是宣称自己是虚拟货币领域的专家。经调查发现,这些“高大上”的标签其实均为捏造。另外,涉事公司还在多个城市豪华酒店召开推介会和论坛,给投资者“洗脑”。

 联合监管应尽早介入

在西安市8月查处的“钛克币”传销案中,涉事公司在短短5个月内,非法获利8000余万元。涉事公司在高端商业楼办公,因在某酒店举办区域表彰会,声势浩大,被群众怀疑有传销嫌疑而被举报。但在此之前,并没有受骗人员报案,相关监管部门也不掌握信息。

警方表示,利用“山寨币”从事网络传销是传销的一大新变种,迫切需要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动打击机制,把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其裂变式增长。

“建立完善统一的虚拟货币监管体系势在必行。”专家建议,应对备案管理、许可准入、反洗钱职责和流程、用户实名、大额交易限额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还要建立向社会公众发布虚拟货币交易潜在风险提示的常态化机制。

任何非法的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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