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on是我最喜欢的歌手,相信也是很多人最喜欢的歌手。我们喜欢他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唱的歌好听。好听,就是同样的一首歌,他来唱就更动人;好听,就是歌声直击人心;好听,就是令人悲伤至落泪,开心至大笑。简而言之,因为陈奕迅的歌声最能打动我。
首先,喜欢陈奕迅的人大都集中在八九零后的年龄段,这些人的青春正值陈奕迅出道以及走上乐坛巅峰期间。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重合性。另一方面,那时流行音乐势头在大陆刚刚起势,在这样的势头中,父母辈以上的人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惯性,他们大都仍坚守于大陆传统的音乐风格,而不愿接受流行音乐。
相比之下,年轻人接受能力要更强,他们从一接触到流行音乐开始,便形成一种新的音乐观念,流行音乐便开始在人们心中扎根。流行音乐属于较为开放的流派,它所表达的感情是年轻人所乐于接受的。这也为陈奕迅在大陆的走红奠定了基础。
其次,陈奕迅唱的歌题材较广,风格多样。这样的风格正好迎合了年轻人的多变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例如,陈奕迅有怀念风,有热恋期,有失恋后,有道理,有励志风格,有歌颂朋友的,也有自我挣扎的。可以说,陈奕迅的歌曲风格,的确符合青年人的心路历程,它几乎涵盖了年轻人所有的情绪:即对爱情的憧憬,对前途的迷茫,对生活的热爱等等。
那时候是因为他的歌曲吧,因为他创作了很多歌曲,特别能引发歌迷的共鸣感,不仅仅是好听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激发起人们内心埋藏的感情,这才是真正受人欢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