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体检表要有体检医院 “合格”结论和公章,留存。)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体检表要有体检医院 “合格”结论和公章,留存。)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本人签名,留存。)
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本人签名,留存。)
5.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留存。)
6.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留存。)
7.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真实完整,留存。)
8.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真实完整,留存。)
9.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属地户口(或档案人事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属地户口(或档案人事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小二寸红底或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留存。)
1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小二寸红底或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留存。)
15.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学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6.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学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7.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体检表要有体检医院 “合格”结论和公章,留存。)
18.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体检表要有体检医院 “合格”结论和公章,留存。)
19.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本人签名,留存。)
20.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本人签名,留存。)
21.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留存。)
22.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留存。)
23.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真实完整,留存。)
24.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真实完整,留存。)
25.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属地户口(或档案人事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6.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属地户口(或档案人事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7.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8.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9.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小二寸红底或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留存。)
30.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小二寸红底或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留存。)
31.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学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2.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学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3.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体检表要有体检医院 “合格”结论和公章,留存。)
34.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体检表要有体检医院 “合格”结论和公章,留存。)
35.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本人签名,留存。)
36.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本人签名,留存。)
37.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留存。)
38.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留存。)
39.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真实完整,留存。)
40.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真实完整,留存。)
41.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属地户口(或档案人事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2.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本人户口及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属地户口(或档案人事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3.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4.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5.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小二寸红底或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留存。)
46.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小二寸红底或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留存。)
47.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学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8.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学历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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