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如何处置

那位朋友可以告诉我吗?谢了

简单说:如有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到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进行购买即可。
详细规定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三十九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关于处方的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希望给你解释清楚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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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30
开于病人疾病证明,需去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此为首要条件,而后才能考虑药品,这样便于监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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