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具投标授权委托书(里面有代理人在开标、评标活动中因质疑、询标签署的澄清和补正。以及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这项),但是委托人以个人名字和甲方签订合同,公司不知情,合同也没盖章,这样的合同还有没有效啊?最后转包给另外一个人施工,发生了事故,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授权委托书还是上面的授权委托,甲方跟公司从来没有合作过,合同上的乙方是委托人的名字,没有公司名字,这份合同委托人签订的,公司要承担责任吗?最后工程给另外一个人施工了。
追答合同上是委托人的名字,因为公司授权了委托人,委托人所签合同就代表了公司真实意思的表达。委托人在签合同时,为什么没有用公司签章,是属于你们公司和委托人之间协调的问题,在合同上体现为不正规,但是具有效力。
追问合同上从头到尾都没有公司的名字,主体是以委托人的名字,最后签字的也是委托人的名字,这样也是有效合同吗?公司一定要承担这个责任吗?
我的理解是委托人抛弃了公司,以他自己的名字签订了合同(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并且转包了,最后产生的后果他自己承担吧?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这样的。
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如果签合同时,出具了委托书,并且得到对方认可,也写进了合同里,是有效的。第二件事情,后期出现问题或者纠纷,就是你们公司内部的问题了。
授权委托书还是上面的授权委托,甲方跟公司从来没有合作过,合同上的乙方是委托人的名字,没有公司名字,这份合同委托人签订有效吗?公司要承担责任吗?最后工程给另外一个人施工了。
追答如果委托人出示了委托书,根据委托书授予的权限与甲方签订合同,那么甲方就有理由相信是公司与之签订合同,那么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在公司承担责任后,再向委托人追偿。
如果是委托人与甲方私下恶意磋商,损害公司利益,单纯为自己谋取利益,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甚至可以告他侵权。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清楚事实真相,只是一个大致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