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车祸死亡,那么他名下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可以写一份协议书,由家庭人员协商,自行分配吗?

就是说写一份协议书,由家庭人员协商过后,各自签字分配死亡人名下的所以财产吗?〈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简单地回答:原则上是有效的。但违反法律的部分无效,或真正拥有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可能会导致部分条款无效。

  一、丈夫死亡,这是一个法律事件,会带来什么后果?

  继承开始!

  1、有遗嘱且有效的,则执行遗嘱;

  2、没有遗嘱的,则开始法定继承。依《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且他们之间的权利原则上是平等。丈夫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他们才有权继承。

  二、如果开始法定继承

       那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过协商订,订立的继承协议,当然是有效的。如果无权参与继承的人,如第二顺序继承人,通过欺诈手段,或强行参与遗产继承的,这部分的条款应当是无效的。

  三、保留必要的份额

      遗产分配时,应当为死亡人生前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另外,对未成年子女或身有残疾的,应当适当考虑其今后的生活、教育费用,应当多分。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由此看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继承法》中公民遗产的范畴,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

  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六、如何处理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一条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

  1、死亡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应首先参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

  2、精神抚慰金;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

       换句话说:如果丈夫的兄弟姐妹或其他家人也来分钱的,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追问

那丈夫死亡后留下的所以财产,包括丈夫私人存款,是不是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是不是能分到,我和丈夫的所以财产,包括私人存款的总和的一半?然后另外一半按照法定继承人平分?

追答

  一、丈夫的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其他的财产,还有房子等,这些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作为妻子都有一半。不能简单地说存款的一半是妻子的,这样说不准确。
你比如:分配遗产时,妻子不要共同财产之一的房子了,只要钱时,那可能所有的存款都是她的。或者妻子要房子,存款可能一分也分不到,反而要倒贴给其他继承人,这都是有可能也是可以这样分配的。当然直接把房子卖了,所有共同财产,妻子先拿一半,剩下的一半,大家一起分钱,也可以。
  二、你另外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即丈夫的个人财产才是遗产,按法定继承来继承。因此,在继承前,先要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妻子的一半不是遗产,归妻子所有。属于丈夫的一半,作为妻子,仍然可以参与继承,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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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5
您好,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合法继承人依法平均继承,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如果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至于协议什么的,就看第一继承人是不是愿意给,那是赠与了
第2个回答  2014-03-15
如果所有的关系人全都达成一致,那么是可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3-15
当然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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