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撞车事故怎么判

如题所述

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要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果只有闯黄灯一方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如果是在绿灯已经转黄灯,但是还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下,加速想要通过路口,然而在通过的过程中,另一个方向的信号灯已经转为绿灯的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在信号灯为绿灯转黄灯的时候,已经越过了停止线,在通过过程中因道路拥堵等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与另一方向绿灯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则由对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在绿灯已经转黄灯的时候,已经越过了停止线,在通过过程中因道路拥堵等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与另一方向绿灯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此时就应当由承担主要责任了;

在绿灯已经转黄灯的时候,已经越过了停止线,在通行的过程中,与另一方车辆在黄灯未变绿灯的情况下启动通行,导致两车相撞,则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绿灯已经转黄灯的情况下,已经越过停止线,在通行过程中,另一方车辆在黄灯已经转绿灯的情况下通行,导致两车相撞,则分情况而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构成交通事故通常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出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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