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份买的车,按规定今年7月29日前审车(车辆年检), 2009年的交强险2010年8月4日到期,朋友建议我先买2010年的交强险后再审车,因为按新规定,买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保险公司代收),那我如果用2010年新买的交强险审车的话,上两年的车船税(2008、2009年共420*2)是不是就不用交了?有明白的人没?车船税随交强交是今年7月1日才开始执行的,之前按规定新车两年一审,审车的时候将两年的车船税交上,所以按这规定我上两年的应该是没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