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追索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出票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B.产生票据关系的合同金额是80万元,而出票人失误签发了金额100万元的汇票,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追索100万元的金额
C.持票人向商业汇票以及支票的出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时效是出票日起2年
D.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C、D
选项A: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1)汇票被拒绝付款;(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禁止活动的。选项A中说“出票人”被宣告破产。选项B:基于票据行为无因性,票据行为的内容如果与基础关系不一致,票据关系的内容只能依据票据行为来确定,出票人应当按照票据记载的金额10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选项C: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选项D: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