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做银行担保有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银行担保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二、做担保人要查征信吗
债务人无力偿还,担保人要负责偿还债务。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建议尽快还钱,以免影响个人信誉。
(一)征信征信就是信用记录采集。我国的征信是由人民银行下属的征信中心管理的。各金融机构的客户不良信用记录都会报到这里。不需要法院审批。
(二)担保人责任担保人责任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担保人和借款人都有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不还,银行立刻可以报送不良信息给征信中心。如果是一般保证,银行证明采取了所有措施(尤其是诉讼)也不能让借款人还款后,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如果担保人不还,银行就可以报送不良信息给征信中心。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三、怎么成为银行担保人
首先是具备能够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公民。简单来说,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之前,需要有合乎法律的正规身份;其次,具备为贷款申请人偿还贷款以及相关利息的责任,也就是能够承担一定的贷款责任。
由于贷款的特殊性质,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也能够作为担保人。因为这些特殊的形态在法律规定下也可以被视为一众公民,故而具备承担担保人的能力。最后,就是具备正规营业能力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以及联营企业了。这些企业有正规的经营执照,因而具备独立的资产担保能力。不过,如果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个人、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则不允许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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