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退休金计算公式

如题所述

法律解析:

退休金计算 方法及公式: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4、 基本养老金 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领养老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的; 2.1998年6月30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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