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复检不合格会通知考生吗

如题所述


公务员复检结果一般会在半个月内通知到本人。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或者关注报考单位的官网关注实时动态。复检之后请耐心等候,因为如果复检人数多,人事部门一般是统一通知的,可能因为其他考生的原因,通知慢了。
公务员复检注意事项:在检查前三日开始,饮食宜清淡,勿饮食菠菜、猪血、鸭血等食物(以免引起大便隐血假 阳性)。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最好在前一日晚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在做体检时请着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粪便采检,需当天的粪便,便量的挖取请以一颗花生米粒为适中。体检当日禁食早餐,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心电图和测量学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对于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并及时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告之,便于分析体检资料作出结论。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一般多久通知复检?
一般是一周内。体检结果将会由用人单位公布在网上,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必须咨询用人单位 体检工作程序:体检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招录机关或者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组织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体检前应请考生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体检时医务人员要核对考生身份,若有不符,应立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组织考生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体检组的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不得随意涂改。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
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体检表应由招录机关统一管理,并由招录机关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招录机关应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
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操作手册》根据《标准》上述条文修订情况作了相应修订(具体见附件)。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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