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教育培训机构新规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成都将着力推进校内“三提一规范”,助力“双减”工作。重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高作业质量和规范考试管理,让学校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课后服务更好满足学生需求。通过建立课后服务准入制度、课后服务资源库,引入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行家里手,支持和丰富中小学课后服务,从而让学生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针对课后服务,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统筹安排教师工作和休息。实施“双提”工程,进一步提高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大力提升中职学生升入高校的升学率。完善指标到校生政策,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推动区(市)县实施“高品质公共服务倍增”工程,实施优质学校培育行动,落实“精准扶薄”,到2025年,每个区(市)县至少有1所省一级示范高中,中小学优质学校覆盖率达到70%。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一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着力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强调要促进教、练、考一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二是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着力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支持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

三是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着力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严格机构投融资、严格限定培训时间、强化培训内容管理、严格机构收费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双重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四是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促进校际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强调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强优质教育资源跨区统筹,进一步落实全市义务教育“五项标准”城乡、区域统一,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一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五是整合用好校内外资源。着力优化使用校内资源、整合使用校外资源,明确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整合各方资源为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生涯教育等创造条件。

六是强化配套治理和支撑保障。着力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做好培训广告管控,要求配足配齐师资力量,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严禁中小学教职员工开展校外有偿补课;促进家校社协同,形成减负共识;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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