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可以不用本人去吗

补办身份证可以不用本人去吗

根据相关规定补办身份证本人必须去,应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当地的有关部分办理,有关部门在办理起的六十日内必须发放,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内。
法律分析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40元,六十个工作日可取证。具体流程为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暂时代替身份证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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