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撞人是全责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行人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行人是没有责任的。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负责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原则一般遵从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行人在人行道上,路权和安全都属于行人优先,受到机动车的伤害,行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应由机动车方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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