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2021年新规

如题所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明确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目前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除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外,202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如下:
一、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今年1月1日至明年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减轻实际税负。
二、从今年4月1日起,运输设备、电机、仪器仪表、医药、化纤等制造企业。将纳入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留成和退税政策,增量留成和扣税按月全额退税。
根据税收优惠和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减税将超过5500亿元。但在实施减税政策的同时,也要坚决防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最新资讯:增值税起征点45万4月1日正式执行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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