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了,意味着与户口本相关的业务不能办理了,如结婚证等业务无法办理。这时候,首先要保持镇定,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家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派出所补办。
户口本丢失,一般要求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的,户主若忙可以写上委托证明,让户员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委托证明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身份证。一般情况下,户口本丢失无法委托非户员的公民进行补办。
户口本丢失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补办
1,户主亲自补办:
户主亲自补办需要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户籍部门申请补办户口本,相关办证人员会核对资料好,按照当地补办户口本流程补办户口本给与户主。
2,户员代为补办:
户员代为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口本丢失补办书面申请;
2、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
3、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4、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