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三鼎拆迁计划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濂溪区政府网发布,新三鼎建设项目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范围位于五里街道八里村、十里街道黄土岭村,东至浔南安置小区,南至德化路,西至青年路,北至浔南大道(变电站)共征收房屋面积约10万平方米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发布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全部房屋征收任务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及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濂溪区人民政府研究,启动濂溪区2021年度新三鼎建设项目地块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征收工作,根据该地块征收土地告知书,出台该地块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濂溪区2021年度新三鼎建设项目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征收范围新三鼎建设项目地块拆迁范围位于五里街道八里村、十里街道黄土岭村,东至浔南安置小区,南至德化路,西至青年路,北至浔南大道(变电站),共征收房屋面积约10万平方米。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本项目房屋征收实行委托征收方式。1、房屋征收主体:濂溪区人民政府2、房屋征收部门:濂溪区住建局3、委托五里街道办事处、十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4、委托九江市濂溪区房地产测绘队承担被征收房屋的结构认定、面积测绘丈量、附属物勘察清点工作。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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