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的时候根本没有《健康告知》这项条款跳出来,买过之后才有《健康告知》这项条款, 但是现在保险系统更新了,现在买这款保险的时候有《健康告知》这项条款了, 2018年9月19日因病住院诊断出直肠恶性肿瘤做了手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之后保险工作人员到医院了解情况,我跟保险工作人说2017年12月份因内痔疮住过院一个星期,工作人员说没关系的,2018年11月27日保险公司打电话说拒赔,拒赔理由是:2年内生病住过院 我不接受,请问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解决吗 请问有没有人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