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我们两参人员(参战涉核军人)购买社保五险一金(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役时由政府安排工作安置的、原服役的军龄(并非兵龄)和1992年年前工龄折算为社保缴费累计年数的(含政府在职过的工龄);而退役时并非依法由政府安排工作安置的(主要是农村兵)原服役的军龄就不作为社保缴费累计年数的,而只有自我就业、创业并自己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后,才作为社保缴费累计年数的。依据是2019年04月28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网页链接文件的第二条规定。
二、政策措施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适用以下政策。
(一)允许参保和补缴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