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既然卖东西,那么反应两方面,第一东西少了,第二钱多了”这句话是对的。但是理解有误。
计算利润的公式: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成本是损益类的减项,它的增加就是利润的减少。
卖东西,钱多了,比如一件商品卖了1000元,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但是,收到的1000元,不完全是利润,它还包括这件商品的成本,比如这件商品成本900元,所以,一方面减少库存商品900元,还要增加主营业务成本900元(损益类的减项增加)
借:主营业务成本900
贷:库存商品900
计算出差额,才是利润;
1000-900=100……(这里暂时不讨论税金)
如果还不明白,可以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