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出自哪封信?

如题所述

出自近代诗人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致梁启超》一信中。

原文节选: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怕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徐志摩是中国现代文坛不可多得的大才子。他的老师是近代中国著名的维新思想家和革命家代宗师梁启超先生。关于这位文坛才子和恩师的关系,说起来倒也颇具传奇色彩。

从中学时代起,徐志摩就为学界泰斗梁启超的学识与文采所倾倒。在杭州府中上学期间,徐志摩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这篇文章从文风到思想,都仿效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可见他对梁启超的敬仰。

1918年6月,正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徐志摩终于如愿易偿,成为梁启超先生的门下弟子。原来,徐志摩的姑夫有一位堂弟,名唤蒋百里,是梁启超的门生。1915年,徐志摩在父母的说和下和浙江都督秘书张嘉熬的妹妹张幼仪成亲。

张家是江苏宝山的名门望族,张幼仪的二哥张君劢恰好也是梁启超的得意门生。徐志摩早有拜梁启超为师的愿望,便请蒋百里和张君劢帮忙引荐。梁启超见徐志摩眉宇清雅,问答之间透露出聪颖之气,十分喜欢,便答应收为门徒。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得知独生儿子拜上梁启超这样知名的学者为师,自然非常高兴,为表心意,“爱子心切”的徐申如不惜破费拿出1000大洋作为拜师礼金。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虽然在才学方面,梁任公很赞赏徐志摩,但是在婚姻爱情观念上,梁任公却比爱徒保守许多。这就为他们的矛盾冲突埋下了伏笔。

1922年3月,远在英国的徐志摩和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理由之一是他们的婚姻是包办的,没有爱情;另一个则是他爱上了同时留学英国的才情并茂的林徽因。许多亲朋好友对此举不理解,梁启超同样如此。

他在致徐志摩的信中说,“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但是“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又告诫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其实,梁这样作主要还是害怕爱徒此举会自毁前程,因为在20世纪初期许多中国人的观念中,无爱离婚就和无故休妻一样是一件极不道德的事。

对于老师的劝诫,持有爱情至上观念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是不认同的。他在回复梁启超时,申明自己这样做只为“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至于梁启超对其前途的担忧。

徐志摩表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大意是,不用你们担心,后果由我自己负责。

徐志摩离婚了,但他对林徽因的追求毕竟没有成功。1924年,他遇见了风情万种的一代才女陆小曼,两人一见倾心,很快陷入热恋中。陆小曼是有夫之妇,并且她的丈夫王庚还是梁启超的学生、徐志摩的好友。抱着“朋友妻不可戏”的传统观念,梁启超对学生的做法很是不屑。

后来,陆小曼和王庚离婚。1926年,即传出徐陆二人要结婚的消息。这简直把梁启超气得够呛。不仅如此,徐志摩还请胡适作说客,要梁启超去当他们的证婚人。开始梁启超坚决不同意,后来碍不过胡博士等知名人士的面子,便答应了下来。

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结婚典礼。因为梁启超的出现,这一婚礼简直成为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一次。

梁任公缓缓走上主席台,开口便语出惊人:“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至于离婚再娶!”这番劈头盖脸的训斥使这对新人顿时双颊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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