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退货的国家规定

如题所述

水果退货国家规定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那么除非有质量问题,否则不能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规定了质量问题下,可以适用于七日内退货的,以及网购产品有权在七日内无条件退货;经营者提供的生鲜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一、网购水果不支持退货怎么维权
水果不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畴内。
随着生鲜电商的快速发展,在网上购买生鲜瓜果菜肉的消费者已经越来越多。由于水果生鲜等易腐烂食品,其保质周期短,且不敌货运途中的颠簸,邮寄到消费者手中时,往往会有腐烂、损伤等情况。加之“新消法”规定,网购水果等生鲜易腐烂食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也让一些不法商家钻了空子,以次充好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网购水果成了网购监管空白的重灾区。因此,消费者选购此类商品时要特别注意需要挑选商家,并事先询问清楚。
首先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水果产地和时令,最好购买和原产地时令相符的自然成熟的水果;其次在选择商家时,尽量选择销量较高的网店,这样的网店产品流动快,一般都能够保证水果的新鲜程度;最后在收货后,一定要开箱验货,看有无漏发、错发、损坏等,一旦出现问题立即与商家联系。
二、网店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保留证据告它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我们可以搜集将自己在该店的销售商品宣传图片和实际收到的货品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进行保留,投诉到网店售后处理平台,以涉嫌欺诈进行三倍赔偿申诉。如果客服处理不力,可以投诉到商家注册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者消协寻求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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