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将面临哪些重罚?

如题所述

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今年3月教育部曾印发通知,要求各省工作方案要在4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

观察各地出台的方案,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严肃查处“上课不讲、课后讲”等成为重点工作,为野蛮生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上了“紧箍咒”。

例如,山西、安徽等地都明确将严肃处理“上课不讲、课后讲”问题。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山东的方案中还明确,将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

另外,一些地方还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罚措施与其收入挂钩。

例如,近期江苏无锡就印发文件提出,对经查实认定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一律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行“零容忍”。

此外,对涉事教师,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绩效奖励全部扣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50%发放、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三年内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直至取消资格等处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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