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如题所述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

一、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金的领取流程

1、失业登记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2、提交相关资料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1寸免冠照等。

3、审核

由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者发放《失业证》;

4、领取

审核通过后,失业金将会每月直接转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18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苏州新区失业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
苏州失业金办理
用人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需本人签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2个回答  2021-01-01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第3个回答  2021-10-26

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法律咨询合作加盟
第4个回答  2020-06-06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