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了,肇事司机全程不露面,交给保险,怎么整治他,做法太让人生气了

出车祸了,肇事司机全程不露面,交给保险,怎么整治他,做法太让人生气了周三左右出的车祸,车主全程未露面,全推给保险公司,一打电话就说我都承认全责了,还让我干嘛,找保险啊,请问这样的人怎么整治他们,我不想讹人,但是这人的做法太让人生气了,还有我左脸大面积擦伤能不能鉴定伤残,谢谢大家

听到这个信息很难过,对方这样做是不对的,
主要是因为对方不懂法,我们需要做的是整理自己需要索赔的资料,费用明细,相关证据等,找个律师起诉他和保险公司,
肇事司机是侵权方,他应该不知道保险公司不是什么都赔的,去法院起诉他和保险公司即可,
举个例子
①社保外用药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②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脸部擦伤肯定精神损失,多索赔些,
保留证据,他不配合的证据,录音,录像等,对后期打官司有利追问

精神损失费?这个怎么要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警认定是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先由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此,有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可以不出面的。虽然从情理上考虑,是应赔礼道歉。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可以不出面的。虽然从情理上考虑,是应赔礼道歉。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主要是就赔偿责任人进行划定。其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的基本顺序是,如果机动车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先由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会根据购买的商业保险,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由责任人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了,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没有就医治疗,则是抢救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