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办塑料制品厂,双方把购买原材料、库存产成品及部分配件、维修工资作为资本。处理业务时分录为:借:产成品;借:原材料:借:制造费。贷:实收资本。但月底制造费用转生产成本时,生产成本结余数正是部分配件、维修工资的费用。部分配件、维修工资作为资本业务处理为“制造费用”,但未进入“生产成本”核算,现在“生产成本”发生余额。请问业务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