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异地就医只要带齐了相关手续是可以报销医保的,不过要注意是省外跨省报销,还是是省内异地报销。如果是省内异地报销,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出院时系统就会自动结算报销费用。如果是省外跨省报销,需要先用社保卡在参保地登记异地就医,然后再去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出院时出示社保卡,就能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新生儿异地就医产生的费用,符合医疗机构的报销项目,就可以在医院里报销,需要提供住院治疗的证明和所有票据,由报销人员登记好后再给予报销。
新生儿医保的待遇:
1、门急诊报销待遇。一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为百分之30;
2、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其报销会有所不同:
(1)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百分之65;
(2)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百分之60;
(3)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百分之55。
3、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在一个年度内的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是按照住院报销的标准来执行的;
4、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建议配置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残疾以及死亡补助等问题。
综上所述,新生儿办理了医保后,是可以享受异地就医保销待遇的。医保异地就医是指在非参保地的地方住院看病,这时候需要走异地医保报销流程。首先在参保地进行备案,申请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或线下备案都可以。之后在就医地看病,出院时可以直接用新生儿保险卡结算,不需要事后再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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