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问答网
所有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举报该问题
推荐答案 2023-12-24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并对通知家属、制作笔录等程序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2、除非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在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内应当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的家属。
3、对被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内制作笔录。
4、除非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当在进入看守所或人民检察院后的2日内通知被羁押人的家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44.wendadaohang.com/zd/YV3RWKRK6DWKYKW6RKZ.html
相似回答
立案条款
一百零九条
内容
答: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立案是法定机关的专门活动。立案的材料来源:(一)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特别关注:不包括人民法...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程序
答:
法律分析: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
刑事诉讼法
》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一)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有哪些
规定
答: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是关于报案、控告、举报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
刑事诉讼法
109条立案的
规定
答: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大家正在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107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提取笔录的法律规定
立案的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