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崎中学飞刀事件

越崎中学飞刀事件咋回事

2010年4月1日晚9:20分左右,高三(18)班女生樊某、陈某在学校开水房打开水时,因原有的一些琐碎矛盾而发生争执,争执时樊某用小刀胡乱挥弄,造成陈某同学脸部等多处部位受伤。

两人发生争执后五分钟,学校三位值日值周老师立即把陈某送往绍兴县第二医院,班主任也立即赶到二院,并通知双方学生家长到第二医院。事情发生后,学校领导、平水派出所和双方家长就善后工作进行了协商,目前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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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7
越崎中学2010届高三<18>班女生陈某和范某发生矛盾,陈某叫了其他班级的两名女生李某和余某,一起将范某打了两顿。范某被打得遍体鳞伤忍无可忍得从寝室里找了把水果刀带在身上。
4月2日第三次被打是在学校开水房门口(本人为越崎中学高二学生,第三次被打为本人亲眼所见,为此事后本人还到平水派出所作过笔录),三人将范某打到在地后,陈某骂了一句“贱人,叫你贱”后扬长而去,范某突然爬起来扑过去,在陈某大腿上狠咬一口,然后拿刀捅陈某肚子,被陈某用手挡住,划破手,然后一阵乱砍,陈某身中六刀,脸上长长一刀将其毁容,事后范某以故意伤人罪刑事拘留。
参与斗殴的四名女生均为班花级美女,我几个高三的朋友告诉我四人早以都不是处女,且陈某是广电生,李某是美术生,余某是体育生。
此事件给本来就名声不佳的越崎中学火上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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