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减名字新政策

如题所述

一、房产证上减名字新政策
(一)如果是诉讼离婚,单方需要带上资料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变更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和其复印件、生效的判决书和能说明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二)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减名字,办理过程中需要房产证上所有名字人亲自办理,不能缺少,否则无法办理,因为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多个人共有的,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其他人的所有权,名字一旦减去就等于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了,所以放弃房产权的所有人必须亲自去办理。
(三)如果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或减名字,办理过程中是不收取契税的,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时被视为买卖的,所以要收取契税;减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具体的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大致相同,只需缴纳一定的契税即可办理,契税费从1%-3%不等。
(四)其中首次购买90_以下的普通住宅收取1%的契税,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收取1.5%,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或购买非普通住宅的收取3%。
二、房产证换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证上改名字的流程是要根据过户的方式来决定的。如果当事人是要添加配偶的姓名,那么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去房管部门直接添加即可。如果当事人是要卖房子,将房子过户给对方,那么就带着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等资料去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交完税费后就能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房产证减名字需要的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五)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新建房屋门牌编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关于注销房屋产籍的批复或无拆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完税凭证(自建自用房屋提供);
(九)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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