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3-25
2010年3月16日下午5时20分左右,沙坪街道第一小学发生一起学生坠楼身亡事故。死者唐某,男,9岁,湖南籍人,就读于沙坪一小二(3)班。当天下午第一节课期间,二(3)班班主任李老师因唐某同学当天违反课堂纪律及近期在校表现不佳,而对唐某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要约见家长,同时陪同唐某同学到教师办公室电话通知其家长放学后到学校。下午第二、三节课唐某同学均在课室上课。放学后,唐某同学与几名同学在教室里做作业,班主任带领放学的同学离校。班主任送完离校学生后,恰好与唐某同学母亲一同返回教室,两人刚到课室门口,班主任遇到另一位要约见的家长,停下来与这位家长交谈。唐某母亲进入课室后发现儿子不在教室,四处寻找,最后唐某母亲发现儿子躺在教学楼的楼下地面上,一动不动。二(3)班课室位于学校操场边一幢教学楼的二楼,教室后面的阳台面向校外,阳台离地面8米左右,死者坠落点位于教学楼与校外商住楼之间一隐蔽角落。班主任听到唐母的报讯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及有关教师立即赶到现场,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医务人员和公安人员到场检查后,证实唐某已死亡。
第2个回答 2010-03-25
杯具啊!为死去的小学生默哀.
经公安现场侦测、录取学生、老师的口供后,已公布了事件的真相,江门日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均有公布,此事纯属意
外,并非如楼主所言的逼死.
在意外发生后,死者家长的一系列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主要发生了以下情况:
一、李老师的家门被砸;
二、死者家长守候老师家,一见面就想打李老师;
三、跑到学校,在上课期间,追问已向公安作供的学生(录口供时家长陪伴),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四、在与公安、街道办、李老师以及媒体的见面会上,死者家长乱摔东西;
五、不从正面的途径解决问题,大闹电视台、散发传单、雇车拉横幅等过激行为,影响了社会秩序.
李老师是一位优秀的班主任,她曾被评为江门优秀特级教师.事发学校是一所百年名校.面对意外事件,我们在为死者默哀的同时,为死者家长、为学校老师、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少点吵闹,安静下来,给学校的老师与学生一定的时间与空间,让
他们尽早走出这片阴影.
第4个回答 2010-03-29
双方有责任,但家长在当地派传单,打砸老师家庭,恐吓老师,阻扰学生上课,要求赔偿150万元,雇请外来务工者到当地街道办静坐等等,如此一来,似乎家长就变成纯粹的借故闹事了.小孩都不在了,家长再这样闹,他还能安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