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电动车轻微交通事故,两辆车只是碰了下车把手,双方都没有倒地,后交警要我们私了,事故第二天我们见面,对方是漫天要价,张口就是10000,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想先带他去医院检查,但是对方说什么不去医院检查。对于对方提出的 1万元的赔偿我是接受不了了。第三天交警队打电话要对方去队里询问情况,他又打电话找我,说交警让他去交警队去一趟,他没有车子,我是想着尽快把事给解决了,我就打车陪他一起去的交警队(来回车费都是我拿的)交警问现在是什么情况,他说他有伤,交警给他开了验伤介绍信,让他去医院验伤,对方又提出要5000元私了,我也没有同意。我们就回来了,在回来的路上,他又再次提出要我出3000元,这是就算解决了。但是我没有同意。最后还不依不饶,向我要去医院验伤的费用,这验伤钱我能给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