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房价差额乘百分之二十,因为是拆迁房,没有买卖过,这个差额怎么算?

拆迁安置房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房价差额乘百分之二十,因为是拆迁房,没有买卖过,这个差额怎么算?第一次买卖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是房价差额乘百分之二十或全价的1%,
因为是拆迁房,没有买卖过,可以按全价的1%征税;
其实拆迁安置房的原始价格是有的,当初安置实际是按金额安置的,当初的价格再拆迁办一定是有的,只是没有直接放在台面上而已。目前的拆迁就是完全放在台面上,补偿就是金额,要房子就按价格扣除,要现金或许还能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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