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计划在社区大学读书的,后来想申请其他私立大学。但是我在社区大学签署的是转学协议,属于degree-seek 性质了,而新申请的大学官方网页说了这样应该申请转学。并且签证官问我为什么到社区大学时候我告诉他我想转学到加州大学。我想问:
1)如果我把和社区大学的合同改为Non-degree seek(只读了两个多月), 然后第二年秋天回国重新签证,签证官会把我这种行为视为欺骗从而拒签我吗?;
2)如果我即将入读的新学校查到了这件事会开除我吗?在申请的时候他们能够调取我的签证资料从而拒绝我吗?;
3)社区大学会拒绝改变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