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从奥运会举重比赛的赛制说起。首先,奥运会举重比赛是个人项目,每一个级别的选手各自参与自己级别的比赛,与同级别的对手较量,决出名次,金牌颁给参赛者个人。其次,奥运会举重比赛是团体项目,把参赛队视为一个整体做了名额限制,女队只能从7个项目中选4个参加,换人时可以更换项目,一个参赛队想要获得更好的成绩,需要整体考虑,对位派出最优化的阵容。作为个人项目,举重比的是个人发挥,拿到的是个人金牌,把名额让出去了,她得的成绩又没有我的份。作为集体项目,举重看的是团体表现,看谁能在4个名额内拿到更好的成绩,你是因为更有优势被选上的;不让,现在更有优势的人不能上,对她不公平。有人说这怪中国队实力太过碾压,怕影响项目发展,所以予以限制,可是男篮梦之队同样优势巨大,为什么就能发展的这么好,他们为什么不对美国男篮加以限制,事实证明限制强队是最下乘的做法,单项组织应该去做好项目的推广,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强迫让强队把蛋糕分给弱队。国际举联在国际上举重项目的推广进行的不尽如人意,更不应该把举重这一纯粹的个人项目,变成个人不个人团体不团体的四不像。我国全国上下对金牌过于看重,奥运金牌运动员与其他人待遇差距过大,放大了本事件中个人利益与团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为侯志慧,也为其他因为名额原因无法上场比赛的中国举重选手们表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