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名下一处房产,有两个女儿,她只同意给小女儿,不经过大女儿的同意,在法律上可以吗?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既然房子是母亲名下的房产,那么母亲不管是生前赠与还是去世后通过遗嘱把房子留给小女儿都是可以的,并不需要经过大女儿的同意。
只有在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作为遗产有两个女儿平均分配继承,这时候小女儿如果希望单独获得房子,就必须获得大女儿的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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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2
如果您父亲健在的话,法律上可以的,老太太有自主权。如果您父亲去世了,您父亲的50% 部分老太太,大女儿,小女儿都有平价继承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9-11-12
房产是母亲的,她愿意给谁是她的自由,与法律没关系,如果这个母亲去世无遗嘱那么两个女儿都有权继承,,母亲在世,房产赠给小女,别人无权干涉
第3个回答  2019-11-12
这位母亲只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可以按自己真实的意思处理自己的财产,把属于自已的房产给自已的哪个子女,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说,不需要征求其它子女同意。虽然这样做容易造成家庭内部的矛盾,但这样做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合法、有效的。
第4个回答  2019-11-12
如果母亲的房产是她与她丈夫的共同房产,那她只能把她那部分给小女儿,她丈夫那部分就是她们母女三人共同的,那这位母亲在处理房产时不经过大女儿的同意,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如果母亲名下的房产是她一个人的那么她可以不经过大女儿的同意就可以处理她名下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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